秦朝的审计工作由御史府负责,他们负责审查和监督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御史大夫是主管审计工作的官员,他们的职责是对国家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审计,涵盖了军事、政务、内外事务等各个方面。
一、厚地植桑麻,所要济生民秦朝的审计工作类似于现代的国家审计机关,他们负责审查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秦朝的审计工作主要是按照季度和年度进行的。除了御史府的审计工作,各主管部门也有责任进行月度和旬度的审计。审计的内容包括会计报告、账册、经济凭证以及实物核对等。

与现代审计类似,秦朝的审计也是事后进行的,即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后进行审查。审计的时间和内容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秦朝的审计制度在当时是相当严密和规范的,旨在确保政府的财政收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审计工作的进行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秦朝一般由审计机构御史府负责对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违反国家财政法令的行为,将会进行相应的惩罚。轻微的违规行为可能会受到训斥,而严重的违规行为则可能会被罚交兵器、

如果审计发现会计或主管会计的官员没有按照规定收交实物,导致差错事故发生,惩罚的程度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而定。严重问题的官员可能会被罚墩花甲两副,并附加一个质牌;问题较轻的官员可能会被罚墩一甲,或者被罚墩一质。
审计还会检查会计和主管会计官员是否算错账。如果错算的差额在220钱至200钱之间,将会被罚墩一个后牌;如果错算的金额超过2200钱,将会被罚墩一副铠甲。

如果会计官员错算了人户和牛马头数,惩罚将更为严重。错算一户或一头牛马的官员将会被罚墩一后,而错算两户或两头牛马以上的官员,将会被罚墩一副或两副恺甲。这些惩罚措施旨在确保政府财政收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维护国家财政的安全和稳定。
如果审计发现会计的账簿记录有问题,比如漏记、错记或者注销了不应该注销的账目,不仅要按法律规定罚款,还要让其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错误金额在22到660个铜钱之间,会被罚墩一质;如果超过660个铜钱,会被罚墩一甲,并且还需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对于人户和马、牛的记录问题,惩罚会加倍。如果是会计自己发现并纠正了错误,可以减轻处罚。秦朝的经济法规定,仓库的财物要定期盘点,不允许超过或亏空太多。如果审计发现仓库有超过或亏空价值在22钱的物品,会被罚墩一盾。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维护财政的稳定和公正。如果发现问题,审计机构将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以维护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如果审计发现会计或主管会计官员故意篡改账目,比如隐藏、虚报或注销实物,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如果问题金额在2200钱以下,将会被罚墩一甲,如果超过2200钱,将会被罚墩二甲,并且还需要赔偿造成的损失。
对于仓库中多出或短少的根食、草杆,如果故意隐瞒不报或以多报少或者采取注销的手法弥补亏空,一旦被发现,将会被视为盗窃行为并受到同样的处罚。如果主管官员知情却不报告或不处理,不仅会与肇事者一样受到处罚,还需要赔偿所缺的数量。

此外,根据秦律,储备粮食的仓库不允许有老鼠洞存在。如果审查发现仓库有两个以上的鼠洞,将会受到严厉的训斥;如果有三个以上的鼠洞,将会被罚墩一质牌。以上规定旨在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维护财政的稳定和公正。一旦发现问题,审计机构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以维护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时物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所掌握运用的度童衡器具,必项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若审计违反者以罚款论处。如称量黄金所用的天平祛码不准确,误差在四十八分至一两以上的,要罚墩一盾,斗误差达到半升以上的,也要罚缴一后。
秦代的地方政权分为郡、县两级,郡设那守、那垂、那监御史县设县令长、县垂、县封掌理一县政事县以下设乡,乡以下设辛。乡有三老、音夫掌理乡政。秦代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监察机构和官史,并设有专门从事核葬工作的官吏,称为“株计”、“升计”,通称为“官计”。

从云梦出土的《秦律》来看,官吏如有贪污受贿行为,一经查出,将受到严厉的处分。由此可见,秦代的监察考核制度比较严厉。
三、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秦简《仓律》规定各县向京城储依的太仓上报领取口依的人员名册和其它资用数字,应与每送。都官在每年结帐时进行核对。《金布律》现定发放衣物过后,刹余揭衣十件以上者,送文京城仓库大内,与每年的计薄同时徽送。
《内史杂》规定卑官按年上报已经发出而请求补充的物资数全,应在九月将会计报告报送给中央的治策内史注秦代以十月为岁首,九月末就是年末。

《效律》砚定库存依草,数黄有盈亏高除匿不报,以及种种移多补少,饭作注梢以缤补其它应当赔偿的物资,一律与盔窃同样论处。大奋夫和垂知情而不予治罪,与罪犯同样论处,并和仓库主苦人员共同赔偿。所缺之数,年终上计时应将仓本浮籍上报中央治获内史。以上所举,年是时物主管那门按期上报会计薄婚的例子。
由于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的主人是下级官史,并有可能足担任与司法有关的职务,因此秦简抄录的大邵分是法律条丈,而又不是《吞律》的全布,我们无法从中了解秦代郡县上计及中央受计的具体砚定。
根据《史记·范雌蔡泽列传》记载“昭王召王梢,拜为河水宁,三年不上计。”这说明秦代至返在昭王时期鱿已实行那县年终上计度。奉始立眺一全国后,各项政治制度均以战国时代的秦为基拙,那县上计侧度屯必定被继承下来。
而秦两的《秦律》中多次捉到“与计传”,送。这也证明秦代是实行那县上计制度的。据《史记·张吞相列传》记载张苍在“冬时为柱下御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方为四方丈书者花也。”
意思是说张苍在奏代担任御史,主管上计工作时,对各那县、各单位上报的有关人口、悦收及钱旅出入的报告和计籍,娜要进行审阅,然后将审班姑果再上奏立上,以便宜上掌握全国的时政收支情况并决定笑想。这说明秦代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上计制度。
结语秦朝的审计主要由御史府负责,御史大夫主管审计工作,审查政府财政收支,涵盖各方面。类似现代审计机构,按季度和年度进行。各部门也有月度和旬度审计,包括报告、账册、凭证和实物核对。违规将受严惩。秦朝审计制度严密规范,确保财政合法准确,维护财政稳定和公正。
参考文献:《秦律》
《史记·张吞相列传》
《吞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