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有个不当得利的案子,录像不清楚,我们需要知道银行柜员给出的一把散钞是5000块还是7500块。”

面对这名法官提出的疑问,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鉴定人卢启萌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最终,法官采信了这份论据充分的鉴定报告。
相对于法医,文检鉴定这样的传统学科,针对录音录像和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近十几年来才开始发展,但迅速地成为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不可缺少的关键证据。
从业十余年来,她已经完成了超过3000起声像资料和电子数据鉴定案件,包含“雷洋案”“苏州12·3拆迁案”“陕西11·13特大交通事故案”“山东7.05投放危险物质案”等重特大案件。

“特征再找一找,我们不放弃”“换个思路,把检材再处理一下呢”“虽然检材条件有限,但是如果我们再去补一些样本,说不定就做出来了”是卢启萌经常说的话。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被赋予了疑难案件司法鉴定的职能,作为其中的一员,卢启萌总是在面对各种疑难复杂的案件时,要求自己再做得多一些,再做得细一点,再做得好一点。这是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让她解决了许多看似无法完成的技术难题。

疑难案件的解决离不开精湛的鉴定技术,“对技术的研究和对案件的处理其实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卢启萌觉得,在案件中发现新问题并开展相应的科学研究、在科学研究中找到新的技术手段来解决案件中产生的问题,是从事司法鉴定职业的乐趣所在。
于此同时,一旦有了新的成熟技术,积极推动形成技术标准,她参与了二十余项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包括《图像真实性鉴定技术规范》《数字声像资料提取与固定技术规范》《音像制品同源性鉴定技术规范》《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录音资料鉴定规范》《录像资料鉴定规范》等。“形成标准,在行业内推广,让大家都掌握,这样才能最大化地解决实际问题,让先进的鉴定技术更广泛地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