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宋《马和之画高宗书阵风图》局部
书画鉴定和艺术品市场上的所谓“小名头”,这里说的小名头是指一大批成就较为低微的书画家。但所渭“小名头”,也有些曾经是相当响亮的中名头甚至大名头,也就是知名或者非常知名的画家,如张之万,是道光二十七年(1847)的状元,官至大学士,赠太傅,谥文达,工画山水,作四王正统派一路,擅长书法,尤其是精通小楷,属于馆阁体的路子。无论书画各方面,水平都很泛泛,但是就因为他的地位高,所以当时便有造假他的作品。也有的原来是小名头,但随着近年艺术品市场的大规模扩展,他们的书画风格比较精工从而受到追捧,比如说民国时的翰林书法,颜伯龙的花鸟画,近年也有赝品在不断地被造作出来。

从各方面考虑,通常认为这些“小明头”的作品不会有假,因为作伪他们的东西,对于造假者来说收益太小,所以不屑为此。现如今看来,却并不是这样的,一是因为造假大作,不容易做到以假乱真,所以使造假者望而生畏,再就是因为造假小名头,可以轻易达到乱真。而今天的收藏市场上小名头的作品价值并不菲,动辄数千元,甚至可达数万元,所以造假者开始避彼而趋此。这也是近年书画市场上造假的新动向。

宋·李成《茂林远岫图》
但是,既然有如此之多的小名头造假,为什么还要提出“小名头的作品无真伪”呢?这与宋代米芾提出李成的作品的“无李论”是一样的用意。所谓“无李论”并非真的没有李成的作品,而只是说真的李成作品非常少,据米芾所见,不过三本,而假的李成作品却非常多,据米芾所见,就有三百本。同理,所谓“小名头无真伪论”,也不是说小名头的作品绝对没有假货,恰合相反,现如今小名头的作品,假货非常多;但问题是要把这些假货鉴定出来非常困难,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假货完全可以被作为真迹对待,除非风马牛不相及。

北宋米芾书法
那么为什么对于小名头的假货,难以把它鉴定出来呢?归根到底是由鉴定的依据所决定的。正如我们要判定一个人是不是犯法,是以法律条文为准绳的,所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以法律的严密性,可操作性之强,对于有些事实清清楚楚,但因为犯法者钻了法律的空子,用法律的条文套不上,因此还是无法将他定罪。同理,鉴定的依据、准绳,空子更大,可操性更弱,所以对于有些东西,明明知道它是假货,但用鉴定的依据、准绳,同样套不上去,这样也就无法判断其真伪。

于右任作品
那么鉴定书画的依据和准绳是什么呢?众所周知,是笔墨风格。不同的书画家,有不同的笔墨风格又称个性风格,豪放的、婉约的、敦厚的、飞动的、放纵的、严谨的等等,又有不同的笔墨功力,深厚的、浅薄的等等。比如说通常鉴定一件于右任的书法是还是假,可以把它同于右任的“标准器”作比较,个性风格是否相符?笔墨功力是否相符?即使表面上个性风格是相符合的,因为造假者决不会用王福广小篆书的风格来作伪,但笔墨功力决不可能相符。因为于右任的功力并不是一朝一夕所取得,而且还有时间所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天赋在其中起着作用。而造假者的功力,因时间的投入不足、天赋的不足,所以决不可能达到于右任的深厚。

清叶凤毛作品
但即使如此,所谓个性风格是无法做亲子鉴定的,而所谓笔墨功力也是无法用天平来称量的,所以鉴定的结论也是缺少说服力的。像于右任的个性风格是如此的鲜明,笔墨功力是如此的深厚,在鉴定时尚且如此的不容易讲清楚,不容易说服人,当然这种情况,在有识者是不成问题的,决不会将真伪混淆。
现在对于小名家作品的真伪,又将怎样来对待呢?所谓小名家,之所以是小名家而没有能成为大名家,撇开书画之外“人”的因素不论,无疑是因为:其一个性风格不鲜明,其二笔墨功力不深厚。而造者之所以不能靠自己的创作,只能靠造假他人的作品谋生,无疑也是因为:一是个性风格不鲜明,二是笔墨功力不深厚。

赵伯驹《江山秋色图》卷(局部)
以造假的人不鲜明个性、不深厚的功力,造假个性鲜明、功力深厚的大名家作品,自然个性不能相符,功力也不相符,即使判定它是赝品的理由不能说服人,但有识者总是看得出来的,那也就是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假货永远不可能乱真。
张之万山水作品
现如今以造假者不鲜明的个性、不深厚的功力来说。造假同样是个性不鲜明、功力不深厚的小名家。比如说在清道光、咸丰年代,画四王正统派一路山水的画家非常多,论个性和功力,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不比张之万差,而且还有大多数是在张之万之上的,但因为张之万是大学士、太傅,所以他的作品市场上的需求量极大,价格也高,而这些人却因名气不大,所以画出来的东西没有市场,只能靠造假谋生。那么试问,对于这些人造假的,又将凭什么断其为假昵?因此可以认为对张之万的作品,只需论其优劣,而无需论其真伪。又比如说民国初期,前清的一位翰林太史陈骧,帖学馆阁体书法,走米芾的一路,而在如今写米芾一路写到陈骧这样水平的,在中青年中不占少数,如果其中的某一位要想造假,一副对子就可以卖到几千元,印章则可以制版,那么对于这样的,又凭什么判断是假的呢?对于这种情况,同样也只需论其优劣,而不必论真假。
陈骧书法作品
总之,对小名家的作品,要想以笔墨风格作为鉴定依据去判断真伪,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像要想以法律条文来判定一个钻了法律空子的犯罪事实同样是不可能的。在这里真伪鉴定的主要依据,不妨撇开笔墨风恪,而看看纸张新旧的程度,墨色新旧的程度,有无包浆、起霜这类的特征。
颜伯龙(1898~1955)梅柳双翠
但是,对于清咸丰时期造假的张之万的作品,纸张、墨色的新旧程度,也将失去效用。即使今人造假的颜伯龙、翰林字,如果用的是旧纸、旧墨,又经过了做旧的处理,纸张、墨色的新旧程度,同样将失去效用。即使今人造假的颜伯龙的作品,用的是新纸、新墨,又没有经过做旧的处理,现在可以看出是假的,等过了十年,二十年,同样可以成为“真迹”。
吴微画山水长卷
90年代初,市场上有不少新造假的吴微山水,纸张新,墨色新,那么到了现如今,却纷纷出现在拍卖市场上,且大多都已成为,或被看作“真迹”。虽百喙而莫能其是假的。而且这种百喙莫能断伪,与大名家作品的真伪不容易讲清楚、说服人,有着本质的不同。就大名家的作品而言,因为个性不能做亲子鉴宝,功力的不能用天平称量,所以有时会各说各的,但在有识者的心目中,真伪还是清清楚楚、决逃不过眼睛的,而就小名家的作品而言,即使在有识者的心目中,往往也是分不清真假。
北宋赵佶柳鸦芦雁图
就像前面打的比方那样,法律条文的不完善,可以逐步地使它完善,弥补空子,最终使它没有漏洞,使天网恢恢,不再是“疏而不漏”。而鉴定依据的局限性,却是无法弥补它的空子、堵塞它的漏洞的,它将永久地存在下去。所以书画鉴定只能抓大放小,对小名头的作品,只能持“无真伪论”。那种“鉴定是无所不能的”、“没有什么作品是无法鉴定真伪的”论调,至少在目前的条件下,只是自欺欺人的空论。它同“半尺”、“半卷”之类的论调一样,是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豪言壮语下,遮蔽了一种无知的狂妄。面对书画鉴定的博大精深、错综复杂,应该虚心地承认自己的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