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元中都博物馆中收藏有两件元代铜权。权上均刻有铭文,颇有历史价值。现介绍如下:
“至元八年”权张北县县社仓库出土
权体呈亚腰圆柱体。上部有倒梯形钮,中有一圆孔;腹部呈圆球体;束腰,腹下为圆形台阶式底座。权身正面阴刻铭文“至元八年”,该铭文右侧有楷书款“+”字,背面阴刻铭文“□天路造”。通高10.88厘米,底径5.39厘米,重930克。
“至元八年”权铭文
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八年”,即公元1271年,正式建国号“元”。该铜权正是铸造于此时。该铜权背面铭文第一字的笔画很浅,部分笔画缺失,不易辨认。根据第二、三字“天路”,查阅《元史·地理志》发现,在保定路一条中记载:“本清苑县,唐隶鄚州。宋升保州。金改顺天军。元太宗十三年,升顺天路,置总管府。至元十二年,改保定路,设录事司。”该铜权于至元八年铸造,此时保定路并未改名,仍为顺天路,因此推测背面铭文第一字应为“顺”字。
“至大四年”权尚义县征集
权体呈亚腰圆柱体,形制与前件大体相同,权身有锈斑。权身正面阴刻铭文“至大四年”,背面阴刻“元”字。通高9.74厘米,底径5.25厘米,重620克。“至大”为元武宗年号,“至大四年”即公元1311年。
铜权,相当于现在的秤砣。权,即秤锤,与衡(秤杆)相佐,称重量之用,名曰衡器。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水神庙明应王殿的壁画中,有一幅“渔翁卖鱼图”,生动描绘了元代交易时使用铜权的社会生活场景。
渔翁卖鱼图局部
元代虽然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但统治者为适应中原地区经济状况,自忽必烈建元开始,便遵循汉法、推行汉制。《元典章》中有关于度量衡管理制度的记载,这些制度多是沿袭宋、晋、汉制。据统计,元代流传至今的各种铜权,其数量是历代之中最多的,而且大部分铸有铭文,这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元代权衡制度的实物资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元朝的政治、经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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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物报》第7版
作者|柴轩治
编辑|毛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