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四年(1854年),陕甘总督易棠奏准宝巩局开炉铸大钱,并从各地往兰州调集红铜。初铸当千、当五百紫铜大钱,因这种大钱折当过重,“窒碍不行”,而改铸当百、当五十黄铜大钱,后因盗铸日起,加之贬值,民间拒用。
咸丰元宝宝巩局当五百样钱
咸丰元宝宝巩局当千母钱
咸丰重宝宝巩局当千样钱
咸丰重宝宝巩局当百样钱
咸丰七年(1857年),甘肃总督乐斌上奏废止铸造当五十及以上大钱。
咸丰六年(1856年),“奏准四川庐州府所积滇铜二百万斤,派员迎运至甘,兼购川陕白、黑铅(即锌和铅)改铸当十、当五大钱,黄、紫铜各半,每制钱(一千)配大钱二成”。
咸丰重宝宝巩局当十母钱
咸丰重宝宝巩局当十样钱
咸丰七年(1857年),甘肃布政使张集馨因制钱奇缺,市场交易不畅,增铸八分小钱,但只限城镇行用。
咸丰通宝宝巩局部颁样钱
同治元年(1862年),甘肃布政使恩麟铸同治重宝当十、同治通宝八分小钱以及大量铁钱,同治通宝大小不一,形如“鹅眼鸡目”,材质低劣。
同治重宝宝巩局当十
同治通宝宝巩局八分钱
同治三年(1865年),“铜铅告竭”,撤局停铸。
1998年5月,兰州市城关区小沟头附近,民工挖房基时出土了大量咸丰重宝宝巩钱,其中当十钱三百多枚,当五钱近千枚。在对这些出土钱币进行研究后,发现其材质为青铜、黄铜、红铜、杂红铜、杂青铜等,部分钱币有磁力。可见,咸丰重宝铸造时,掺入了比重不小的锌、铅、铁、沙等成分,说明宝巩局在咸丰初年就出现了严重的铜源不足问题,后来更是直接用铅、铁等材质铸钱,严重扰乱市场交易和民间生活,导致诸多社会问题。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中华书局196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