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在纽约成名得比安迪•华荷还要早,于六、七十年代,国际画评家已对他的画惊为天人。作品价钱极高,大家买不起,只有向他的海报着手,曾经是世界上复制品卖得最多的画家之一。
我也是由他的海报和画册认识的,一看好像被雷击,即刻着迷,从此不断找关于丁先生的资料来读。一次,在艺术中心的个展中遇见他本人,觉得他身体结实得像一个体育健将,看他事忙,也没去打扰。

后来由黎智英介绍,才知道原来他也喜欢看看我的小品文,有了共同语言,更加亲切了,他比我大,就以丁先生称呼。我们常一起吃饭,丁先生的食量是惊人,而且爱用手抓东西吃,这点和我一样,我们到菜馆,一叫就是一桌菜。
“你们两位请客,怎么其他客人那么大胆都不来?”经理问道:“到底请了谁?”
丁先生懒洋洋地:“请了李白、请了毕加索、请了米高安哲奴,都不得闲。”
吃那么多东西才有那么强壮的体力,而画西洋画,是需要体力的,毕加索在七、八十岁的高龄,也壮得像块石头。丁先生一样,他换上衣服和鞋子,就开始作画,油漆溅在他身上,滴到他鞋子,都是一幅幅彩色缤纷的作品。
在我的记忆之中,我们一见面就是香槟,不管是早上、中午或晚上。记得他家中有几个彩色的高脚玻璃杯,切割出白色的花纹。为名厂制造的古董,价钱不菲,一般人只摆在柜子里的,打破了怎么办?
“打破了再买呀。”他说。
挥金如土的个性,并非平凡的人拥有,丁先生对美好的东西不计较金钱。参观有才华年轻艺术家的画展时,也会一口气买下数十幅来,也许,这是令他想起当年自己开画展,一幅画也卖不出的往事吧。
也从来没有看过画家有那么大的画室,是由一间室内篮球馆改建的,丁先生一有钱,就在阿姆斯特丹市中心买下一座荒废了的小学,装修成楼下画室,楼上住宅。
房子虽大,依荷兰人的习惯,门很小。丁先生嫌门板单调,就在上面画画,曾经被人偷过几次,还是画。
画室中,摆着大明星送给他的签名照片,马龙白兰度、费克马利奇里夫等,女演员珍希宝的字迹更是亲密,丁先生从他的百宝柜中取出一大迭情书:“都是她在巴黎拍《断了气》时写给我的。”
我时常强调艺术一定要先把基础打好才行,但丁先生是唯一一位例外的,因为他的画不靠线条,全凭色彩。从他的大红、大黄、大绿的世界里,得到的欢乐,是无比的。当我要求向他学画时,他说:“不要向我学,向大自然学。花朵、鹦鹉,甚至于西瓜,颜色都是鲜艳的。要学,学做人有广阔的胸襟,学接受太阳的光彩。”